前不久甘肃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项新政——所有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所有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农转医,乡聘村用,201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消息一出,大家纷纷拍手称好!但是也有朋友发出质疑的声音:好政策我们都看腻了!能真正落实下来吗?
这不,已经开始落实了!11月15日,陇南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有这些亮点值得关注!
1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
武都区开展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考核,明确村卫生室为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村医与卫生院职工一起纳入绩效考核,并面向社会招考村医。
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由卫生院院长兼任村卫生室法定代表人,乡村医生担任负责人,按照机构、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模式,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两年来,村医每月平均工资在4000元左右。
2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
为辖区在岗和离岗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在岗村医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村医按标准自行缴纳,需乡镇卫生院所交村医养老保险费用,由县区级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
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
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医购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些规定彻底破解了多年来村医的尴尬身份与养老困境,让全省2万多名村医吃下了“定心丸”。
3村医直接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乡管村用”办法,落实乡村医生聘用制,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实行乡镇(中心)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统一管理、调配和考核。
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村医不但可获得1000元的“保底”工资,还可以根据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拿到绩效工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医岗位补助,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新进村医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持证上岗。没有村医的卫生室由卫生院选人派驻,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彻底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为村医,甘肃省是认真的!明年三月底全省落实!!
就在同一天,全省基层卫生改革现场推进会在陇南市武都区召开,会议明确明年3月底前全省完成此项改革!
所有村医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聘用职工,表现优秀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村医,可在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
敢于率先于全国在省级发布这样的政策,并且下定决心要全省实行,为甘肃省的魄力点赞!有了甘肃的经验,相信不久后全国将会推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