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传,超级医保局的人事安排已落槌:国务院秘书长丁向阳任局长,副局长分别为发改委的施子海,人社部的陈金甫,卫健委的李滔,等。大家传得很凶的詹积富究竟能不能入局,目前还未有定数。
说到詹积富,那就说叨说叨5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里面有这样两段颇有嚼头:
(三)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可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打造医疗联合体。
(五)支持发展中医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优先支持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中医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社区、农村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老字号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蓝色加粗的文字部分有点意思:
1、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构建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关系,打造医疗联合体。
个性化签约?这里是指什么呢?公卫签约?还是服务细分签约?
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深度合作体系?诊所与医院之间形成转诊可以理解,诊所与商保形成业务合作也无可厚非,但这三者的深度合作体系是指什么呢?指首诊+转诊+商保支付吗?
这里还提高了医疗联合体,这种提法对诊所来说,也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
2、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药店+坐堂医,并不是一个新兴的词语或组合,但这里的完整语句是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细致拆分下来就是,中医+坐堂医+诊所。这个意思是在药店内开办中医诊所吗?
如楼下药店、楼上诊所,这种业态在很多地区和药店都已经遍地开花了。
如这里药店、隔壁诊所,这种业态已经也有很多在做了,比如九洲邻家诊所。
如果药店内能开中医诊所,这是投入最小的一种诊所开办方式。而且这种模式会极大提升连锁药店的市场价值,以及潜在的药品销售规模。
我为什么说:药店+中医诊所,这种业态大有钱景?这里有几个助攻点:
1、连锁药店门店多,门店都是现成的,顾客都是现成的。
连锁药店有品牌,而且已连锁,门店多,营业员多,药品是现成的,顾客是现成的。这个从诊所运营的角度来说,那是解决了巨大的引流以及药房管理问题。
所以如果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能成行的话,那么连锁药店瞬间就可以转变成连锁诊所集团了。从资本的角度来说,这个估值就远远大过于连锁药店了。
而且连锁药店已有很多会员以及随机购药者,从诊所运营的角度来说,这就是天然的客流。如果能实现有效转化的话,把进店数转化成门诊量,那么诊所的诊疗规模就会瞬间扩大。
2、连锁药店既然有药了,那么诊所就应该做诊疗费模式。
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已经不缺药了,缺的是医生,缺的是诊疗费诊所模式,缺的是购药者心中是否对坐堂中医的敬仰和信心。为什么讲诊疗费模式?是因为如果坐堂中医还是以卖药为主功能,那患者也就并不太信了,他们会连带着想象:这医生会不会就是专门推销药品的。
诊疗费是界定一般医生、科班医生以及知名医生的天然壁垒。所以,坐堂中医一定是要有威信,这种威信体现在专业性、标准化上。
3、连锁药店现今缺的是标准化专科建设。
一般来说,进入一家中医诊所或中医门诊部,往往都是留下“中医能包治百病,疑难杂症都是小病”的可怕印象。比如,一家中药诊所,可以治疗妇科病,也可治疗儿科病,甚至能治疗癌症,就这样的神医治百病,有几个患者心里不打颤。
连锁药店如果要做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那么就必须按照专科方向去建设,而不是“一个中医治百病,患者吓得绕开走”。
连锁药店+中医诊所,天然具有竞争优势,如何把这种竞争优势转化成商业优势,或者我们还要去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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